女方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法律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11-20 作者:绵阳律师

法律分析:什么情况不能离婚:
(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4)当事人双方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5)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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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下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仍处于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半年等情形下,男方不得单方提出离婚。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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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的情况下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其限制主要是对于诉讼离婚:
1、女方属于现役军人,男方未经过女方同意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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